A股市场应当有“进”有“退”
纠正A股市场扭曲的估值体系,在实现发行制度进一步市场化、逐渐放开供给端行政控制的同时,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的退出机制,让市场能够实现上市公司“进”与“出”之间的动态平衡,在优胜劣汰中发挥资源优化配置功能。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是股票市场的基本功能。在理想化的市场中,应当是那些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独特商业模式、公司治理良好、信息披露透明的优质上市公司得到更多的资源,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进行融资,而那些主营业务经营困难、公司治理混乱、信息披露存在污点的上市公司,风险应被充分揭示,逐渐被市场淘汰。这样一个“有进有出”过程,也正是证券市场自我清理、可循环发展的基础。
然而,长期以来,A股市场在“进”与“出”这两个关键点都存在问题。在“进”端,上市公司的供给始终受到行政性控制,新股发行和市场扩容的速度一直受到市场指数波动的干扰,自1994年以来,IPO已经先后经历了九次暂停,每次市场行情一不好,外界暂停IPO的呼声就会加大。而在“出”端,尽管退市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干扰,整个市场真正实现退出的企业比例仍然很低。
当前,在上市公司的供给端,监管层面已经取得了比较一致的共识,意识到通过减少甚至暂停IPO来稳定市场、缓解下行压力对市场长远发展并无益处,开始逐步摆脱市场指数波动对扩容速度的制约。从实际的效果来看,随着供给端的扩大,过去估值高高在上的中小板、创业板一些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正在不断回归,打新的收益水平也正在显著降低,整个市场呈现出缓慢回归估值平衡的过程。从这一点来看,扩大新股供给是必需的,也是纠正市场估值体系扭曲不可或缺的一方面。
但在市场的退出机制方面,仍需要进一步的改革。从退市比例来看,A股市场自成立以来退市的企业只有92家,整个市场的退市比例只有3%左右,这一比例远远低于成熟市场的水平。境外的成熟资本市场年退市率一般在6%以上,美国股市的退市率甚至达到了8%,在有的年份,退市公司的数量超过了上市公司的数量。另一方面,A股上市公司的退市还受到包括地方政府在内多方因素的制约,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对企业进行财政补贴,一些企业则通过报表重组等方式来逃避退市。
推进IPO扩容、服务实体经济,必须与退市制度的改革同步进行,在加大新股供应的同时,也必须下大力气提高市场整体的退市力度与比例。只有这样,A股市场才能不断地“新陈代谢”,让优质的公司能够得到更多的资源分配,不断淘汰劣质的上市公司,并且让投资者充分认识到“炒新”、“炒差”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