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连改多份拟IPO材料
从2016年12月开始,春晖智控(831475,OC)先后发布了在新三板股票暂停转让公告、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拟从新三板转战至深交所的创业板。今年7月13日,春晖智控公告称,目前公司拟IPO的申请处于“已反馈”状态。
对于出现的数据“打架”等问题,春晖智控在7月初,对其公开转让说明书以及2014年至2016年年报,进行了大幅度更正。
不过,春晖智控更正这些文件后,仍无法确定其信披已满足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性等要求。《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比不同文件发现,在春晖智控2013年前五大客户中,存在大客户名称、数据不同,第一大客户数据不一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春晖智控董秘陈峰对记者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不能透露更多的东西。这个东西我们肯定是以披露为主。”
两份文件大客户名称、数据不同
春晖智控官网显示,公司创立于1993年,前身为中外合资的绍兴春晖冷冻器材有限公司;2014年12月,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公司专业从事精密机电的研发和制造,现已形成石油天然气控制、制冷供热控制、精密机械为主的产业发展格局。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虽然对拟IPO相关文件进行了更正,但在春晖智控2013年前5大客户中,招股说明书、更正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出现了大客户名称和数据不同的问题。
招股说明书显示,春晖智控的主要客户包括家用空调生产企业、燃气运营商、加油机生产企业、内燃机生产企业、燃气壁挂式采暖炉生产企业等。2013年的前五大客户分别是吉尔巴克(GILBARCOINC)、TCL、华润燃气(29.55-1.17%)、志高空调以及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而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春晖智控2013年前5大客户分别是GILBARCOINC(美国)、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TCL空调器(武汉)有限公司以及广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
除去吉尔巴克与TCL等公司存在合并计算因素,在上述两份文件中,2013年前五大客户的第三、第四以及第五大客户的名称,无法保持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有新三板公司也存在上述问题。遇到该问题新三板公司曾回应,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前五大客户,是按照业务发生单位统计。这意味着,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春晖智控可能未对部分大客户的数据进行合并。
不过,对比春晖智控的大客户销售金额后,却无法使用上述“回应”。
据招股说明书显示,春晖智控在2013年的前五大客户中,第三大客户为华润燃气,销售金额2133.86万元;第四大客户为志高空调,销售金额1479.48万元;第五大客户为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销售金额1142.19万元。
而招股说明书的2013年第五大客户——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成为2013年的第三大客户,销售金额未变。并且,公开转让说明书对第一、第二大客户的数据分别进行合并后,仍为第一、第二大客户。
对比可见,在2013年的大客户销售金额,招股说明书中的华润燃气、志高空调,远超过公开转让说明书的第三大客户——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但未能进入公开转让说明书的2013年前五大客户行列。
第一大客户数据无法统一
除了大客户名称、数据出现不同,春晖智控2013年第一大客户的数据也令人感到迷惑。
招股说明书显示,春晖智控2013年第一大客户为吉尔巴克,销售金额是2716.7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2.08%。
而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公司2013年第一大客户为GILBARCOINC(美国),年销售额约为1493.07万元,占比6.64%。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第42条、第43条规定,发行人在披露上述信息时,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和供应商,应合并计算销售额和采购额。
按照上述规定,春晖智控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是吉尔巴克整体数据;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公布的,只是美国吉尔巴克的数据。招股说明书中也表示,吉尔巴克指GilbarcoVeeder-Root及其附属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客户GilbarcoGmbH&;Co.KG(德国吉尔巴克)、GILBARCOINC(美国吉尔巴克)等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
,公开转让说明书也提到,2013年春晖智控对吉尔巴克的销售金额合并后约为2361.61万元,占比10.5%。
由此可见,2013年对吉尔巴克的销售金额,招股说明书比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数据高出约355.12万元,占比上升1.58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春晖智控2013年第二大客户的数据,在不同文件中并无数据差异。据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对2013年第二大客户TCL的数据合并后,销售金额约为2437.9万元,占比10.84%。记者对比发现,该数据与招股说明书中对应的数据相同。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试图向春晖智控方面求证,并实地探访了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的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工业大道288号。
春晖智控保安告诉记者,具体采访需要致电董秘陈峰。于是,记者致电春晖智控证券部,向陈峰表明采访意向,并指出此次采访是与其IPO的相关文件出现数据差异等问题有关。陈峰对记者的要求进行了婉拒,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不能透露更多的东西”。“这个东西我们肯定是以披露为主。”陈峰称,有什么疑问,公司都会在披露的文件当中做出解释。
的其他供应商数据,却无法印证该“推测”。
在招股说明书中,春晖智控2015年的第三、第四大供应商,同2015年年报中的第三、第四大供应商名称相同,数据却不一致。
记者就此换算,以2015年年报中的第三、第四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除以1.17倍(增值税率为17%),得出了招股说明书中采购金额,对应供应商的不含税金额。这意味着,春晖智控在2015年年报中披露的采购金额,比招股说明书中的不含税金额,增加了17%的税费。
不过,对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记者换算的结果却不一致。在2015年年报中,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是657.77万元,记者以该金额除以1.17倍后,得出不含税的采购金额约为562.2万元。而在招股说明书中,该公司的不含税金额为372.52万元。
通过换算可见,在2015年,春晖智控对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无法以是否含有17%的税费来解释。
针对上述数据疑问,“这个东西我们肯定是以披露为主。”陈峰称,有什么疑问,公司都会在披露的文件当中做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