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31]振华股份(603067)新股发行介绍

股票期权 2023-02-05 18:00www.16816898.cn股票指数期权

  振华股份(603067)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 行 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发行数量:5500万股 市 盈 率: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价格:6.13元/股 网上申购上限:不超过2.2万股 网下申购上限:3300万股 网上申购日期:2016年9月1日 网下申购日期:2016年9月1日 网上缴款日期:2016年9月5日 网下缴款日期:2016年9月5日 二、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2,831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9,108,250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6年9月1日(T日)9:30-15:00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发行价格及申购数量等信息。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3,30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33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6年9月1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完成双向回拨机制后,将根据以下原则对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1、长江保荐及发行人将对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长江保荐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将被剔除,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2、网下投资者分类 为体现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配售对象类型为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的优先配售地位,网下投资者分成A、B、C三类。 A类为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公募社保类”); B类为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配售对象类型为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以下简称“年金保险类”); C类为其他符合条件的投资者。3、网下投资者配售原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有效申购情况按照以下原则配售(以下申购数量的比例均指占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比例): (1)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相同,且A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B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 (2)如果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其中不低于40%的部分向A类同比例配售;预设20%的部分向B类同比例配售;剩余可配售股份向C类同比例配售; (3)如果A类的网下申购数量小于等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40%或B类的网下申购数量小于等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20%时,按照其实际申购数量在同类申购中足额配售。 当依照上述条款(2)或(3)进行配售,而无法满足条款(1)时,将调整B类和C类投资者的配售数量,直至满足条款(1)。 4、零股的处理原则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不足1股的零股累积。剩余零股加总后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配售给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且申报时间最早的投资者;若由于获配零股导致超出该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时,则超出部分顺序配售给下一位同类投资者,如依然没有分配完毕,则配售给B类投资者,以此类推,直至零股分配完毕。 5、如按上述原则配售后,发行人股权结构不符合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或者投资者的持股情况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有关规定调整该投资者的配售数量。 (四)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6年8月24日(T-6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6年9月5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五)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6年9月5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六)认购资金的缴付 1、《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16年9月5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chinaclear.)“法律规则—其他—上海市场”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067,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067”,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协商中止发行。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在2016年9月7日(T+4日)根据主承销商于2016年9月6日(T+3日)通过申购平台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七)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获配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申购新股。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对其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募集资金运用 发行人于2012年5月11日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4年4月13日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确定了本次募投项目为: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项目审批情况 1 数字化无钙焙烧清洁生产技术制红矾钠技术改造示范工程 33,533 经工信部核准,工信部原函(2012)174号;经环保部核准,环审(2009)591号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013 经黄石市西塞山区发展改革物价局核准,登记备案项目证编码:2012020326130004;经黄石市环境保护局核准,环审函[2012]76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 - 合计 46,546 - 发行人于2016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审议并有效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对董事会的授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项目调整为: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项目审批情况 1 数字化无钙焙烧清洁生产技术制红矾钠技术改造示范工程 33,533 27,178 经工信部核准,工信部原函(2012)174号;经环保部核准,环审(2009)591号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013 3,013 经黄石市西塞山区发展改革物价局核准,登记备案项目证编码:2012020326130004; - - - - 经黄石市环境保护局核准,环审函[2012]76号 - 合计 36,546 30,191 - 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置换公司因先行实施上述项目所使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股票发行后,如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补充。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 1.49 1.30 1.23 0.97 速动比率 1.12 0.89 0.72 0.5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7.24% 30.75% 33.97% 36.68%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占净资产比例 0.19% 0.22% 0.26% 0.32%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财务指标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9.97 16.97 20.17 22.02 存货周转率(次) 2.73 4.72 5.12 5.2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097.40 14,911.09 17,452.72 14,195.26 利息保障倍数(倍) 13.89 9.79 9.40 8.9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73 0.38 0.76 0.5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3 -0.02 0.22 -0.13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16,5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5,500万股,占发行后股本2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蔡再华 10,885.05 65.97% 10,885.05 49.48% 毛志国 592.35 3.59% 592.35 2.69% 阮国斌 592.35 3.59% 592.35 2.69% 湖北九派 556.05 3.37% 556.05 2.53% 兄弟投资 556.05 3.37% 556.05 2.53% 盛世投资 371.25 2.25% 371.25 1.69% 天堂硅谷 184.80 1.12% 184.80 0.84% 柯愈胜 326.70 1.98% 326.70 1.49% 石大学 148.50 0.90% 148.50 0.68% 柯尊友 148.50 0.90% 148.50 0.68% 陈定中 133.65 0.81% 133.65 0.61% 朱润孙 133.65 0.81% 133.65 0.61% 刘锡洪 148.50 0.90% 148.50 0.68% 程西川 148.50 0.90% 148.50 0.68% 陈春莲 133.65 0.81% 133.65 0.61% 盛小轮 133.65 0.81% 133.65 0.61% 陈前炎 133.65 0.81% 133.65 0.61% 金祥胜 133.65 0.81% 133.65 0.61% 方红斌 133.65 0.81% 133.65 0.61% 贾建军 59.4 0.36% 59.4 0.27% 曹树春 59.4 0.36% 59.4 0.27% 袁甫林 59.4 0.36% 59.4 0.27% 杨帆 148.50 0.90% 148.50 0.68% 刘正蓉 59.4 0.36% 59.4 0.27% 姜卫东 59.4 0.36% 59.4 0.27% 吴佳强 59.4 0.36% 59.4 0.27% 曹佑鹏 59.4 0.36% 59.4 0.27% 徐勋耀 59.4 0.36% 59.4 0.27% 吴旭春 59.4 0.36% 59.4 0.27% 游宏彬 59.4 0.36% 59.4 0.27% 甘细兵 59.4 0.36% 59.4 0.27% 詹四清 59.4 0.36% 59.4 0.27% 段祥云 14.85 0.09% 14.85 0.07% 程良池 14.85 0.09% 14.85 0.07% 龚德胜 14.85 0.09% 14.85 0.07%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5,500 25% 合计 16,500 100% 22,000 100% 六、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铬盐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并对铬盐副产品及其它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公司主要产品有重铬酸钠、铬酸酐、氧化铬绿、碱式硫酸铬。 公司是少数已掌握无钙焙烧工艺,并具有铬渣干法解毒、含铬废水回收处理、工艺副产品及固废综合利用等清洁生产技术能力的企业之一。同时,公司还具备生产系统数字化集成控制技术能力,并已应用于“数字化无钙焙烧清洁生产技术制红矾钠技术改造示范工程”项目之中。由于产业政策准入限制,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属少数已通过工信部和环保部审核的扩大铬盐产能的建设项目之一。 按照铬盐行业产量统计习惯,以重铬酸钠计,公司报告期内的产量分别约为6.4万吨、8.7万吨、8.0万吨和4.1万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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