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兴卖盘传闻外 还有一个理由支持价值重估
创兴银行(SEHK:1111)上周四(5月6日)股价单日急升30%后中途停牌后,马上传出创兴有机会卖盘的新闻。
除此之外,创兴还有一个理由支持价值重估,就是创兴有意在内地成立法人银行,将可涉足信用卡业务,成为打开内地消费信贷业务的契机。
现时只有八家香港银行在内地成立的法人银行,分别为滙丰银行(中国)、东亚银行(中国)、南洋商业银行(中国)、大新银行(中国)、中信银行国际(中国)、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恒生银行(中国)及华商银行。
成为法人银行有着数
如果外资银行不愿在内地注册成立法人银行仍可以用外国银行分行名义经营。创兴则是其中一间以外国银行分行形式在内地经营的香港银行。
现时创兴在内地设立的深圳分行、广州分行、汕头分行、上海分行及支行,在内地共有10家网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法人银行可以经营包括银行卡在内的14项业务。
惟外国银行分行不能经营银行卡业务。何况,外国银行分行只能接受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
创兴只有进入银行卡业务才能加速内地业务的增长。因为只有推出银行卡服务,始能大规模发展消费信贷业务及拓展非利息收入的渠道。
须知道消费信贷业务利息丰厚,当创兴获得法人银行身份后推出相关服务,将有助改善边际利润。所以创兴银行在内地业务升格成为法人银行至关重要。
市账率0.5倍有助价值重估
去年12月,创兴在东莞支行成立仪式上,创兴银行母公司越秀集团管理层表示将全力在广州成立法人银行。根据内地法例,在内地设立法人银行的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
以现时创兴银行内地业务的净资产为54亿港元,创兴应可符合在内地成立法人银行的资本要求。
2014年2月14日,越秀集团正式入主创兴银行后,2014年扣除出售创兴银行中心的一次性收 益后的股东应占纯利为7.9亿港元,去年股东应占纯利为14.8亿港元。
过去六年创兴股东应占纯利的复合增长率为11.1%,惟创兴估值却低于0.5倍。正值创兴在内地业务出现变天,市账率不应该低至0.5倍。所以在卖盘传闻外,创兴还有一个理由支持价值重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