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亿元索赔将开庭 上千股民起诉创纪录
备受关注的佛山照明诉讼索赔案即将在2014年7月9日开庭。
理财周报记者从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吴立骏处获悉,其已接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
这是一宗轰动全国的证券大案。佛山照明因虚假陈述将面临亿元诉讼,全国各地逾千名投资者集体起诉,如果最终获得赔偿,可能将创下证券维权史上的新纪录。
在吴立骏律师看来,在以下时间范围内参与的股民可以参加索赔
在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5日之间(含当日)买入佛山照明或粤照明B股的股票,并在2012年7月5日收盘时持有;在2012年7月6日至2012年11月2日之间(含当日)买入佛山照明或粤照明B股的股票,并在2012年11月2日收盘时持有。
吴立骏律师表示,只要符合前述买入和持有的时间条件,无论当时持有股票盈利抑或亏损的股民,均可以参加索赔并获赔。“从法律上来讲,在佛山照明违法违规事宜实施日至基准日内产生的损失具有因果关系,基准日之后的股价无论是上涨或是下跌都将不具有因果关系,而基准日的测算方法为相关违法事宜被揭露后股票换手率达到100%之日。”
其还向理财周报记者强调,佛山照明A股在2013年5月7日之后的股价无论是上涨或是下跌,都将与本次索赔没有任何关系,即在前述时间之后股民买卖的盈利或者亏损都不会影响索赔的任何金额与获赔结果。
据了解,2013年3月7日,佛山照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发出的罚单。因未依法披露重大担保事项、未依法披露有关关联方及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收购事项、未及时披露向关联方提供借款事项等违法违规行为,佛山照明被责令改正和警告,并被处以40万元罚款。
佛山照明被处罚后,股价连跌6个交易日,不少受损股民要求索赔,各地维权律师亦展开维权行动。
而早在2012年7月6日,佛山照明曾公示《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其被广东证监局认定在2009年年报、2010年年报与中报、2011年年报与中报里,未披露与关联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