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3]开立医疗(300633)新股发行介绍

股票期权 2023-02-05 17:58www.16816898.cn股票指数期权

  开立医疗(300633)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 行 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数量4,001万股 市 盈 率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或机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价格5.23元/股 网上申购上限不超过1.15万股 网下申购上限2,810万股 网上申购日期2017年3月24日 网下申购日期2017年3月24日 网上缴款日期2017年3月28日 网下缴款日期2017年3月28日 二、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联席主承销商确认,初步询价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3,148个,对应的配售对象为4,675家,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3,737,54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7年3月24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联席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5.23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联席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3月24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3月16日(T-6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3月28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3月28日(T+2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7年3月28日(T+2日)8:30-16:00,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3月28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633”,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中国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4、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T+3日)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海问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发行新股4,00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和询价的情况予以确定。本次发行新股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入时间进度 - - - - 第一年 第二年 1 医疗器械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33,849.41 5,459.50 5,459.50 - 2 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 23,074.41 5,000.00 3,429.83 1,570.17 3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18,585.00 5,000.00 5,000.00 -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5,224.00 1,000.00 1,000.00 - - 合计 80,732.82 16,459.50 14,889.33 1,570.17 若新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不足部分将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其它途径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三)新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已于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上市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将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3.66 3.11 2.29 2.95 速动比率(倍) 2.75 2.52 1.77 1.9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2.62% 39.30% 47.73% 40.72%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6.47% 7.77% 10.51% 13.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76 1.57 1.24 - 财务指标 2016年1-9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74 2.96 3.41 4.75 存货周转率(次) 0.89 1.77 1.60 1.4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333.92 13,975.11 16,774.01 10,734.08 利息保障倍数(倍) 23.40 30.14 23.18 14.7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17 0.16 0.32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4 -0.18 0.26 -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为36,000万股,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4,001万股。发行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1 陈志强 10,172.5200 28.2570 10,172.5200 25.4307 2 吴坤祥 10,172.5200 28.2570 10,172.5200 25.4307 3 中金佳泰 4,641.4080 12.8928 4,641.4080 11.6032 4 黄奕波 2,502.8280 6.9523 2,502.8280 6.2569 5 周文平 2,027.5200 5.6320 2,027.5200 5.0687 6 景慧投资 1,563.4080 4.3428 1,563.4080 3.9084 7 刘映芳 1,080.0000 3.0000 1,080.0000 2.6999 8 苏州麦星合伙 1,026.0000 2.8500 1,026.0000 2.5649 9 李浩 1,013.7960 2.8161 1,013.7960 2.5344 10 景众投资 450.0000 1.2500 450.0000 1.1250 11 景穗投资 450.0000 1.2500 450.0000 1.1250 12 景致投资 450.0000 1.2500 450.0000 1.1250 13 景清投资 450.0000 1.2500 450.0000 1.1250 - 本次发行的社会公众股 - - 4,001.0000 10.0022 - 合计 36,000.0000 100.0000 40,001.0000 100.0000 注: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按照4,001万股计算。 六、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医疗诊断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发行人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致力于为全球医疗机构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已经形成全系列医用超声诊断产品,并向医用内窥镜领域延伸,发行人产品线围绕医疗诊断设备领域逐渐多元化。 发行人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2009年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连续通过2012年、2015年复审;2013年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发行人产品质量过硬,性能突出,多项产品通过FDA注册、CE认证,并得到国际认可,于2009年获得欧洲知名咨询公司Frost&Sullivan颁发的“产品质量领袖奖”(“ProductQualityLeadershipAard”);,发行人多项产品荣获国际产品设计奖项,包括德国产品设计奖“红点奖”以及“iF奖”。2015年,发行人多款彩超产品入选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第一批优秀国产医疗设备产品目录”。 发行人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已在全国29个省级行政区设立了分公司或办事处,国际销售和服务网络覆盖美国、意大利、俄罗斯、德国、巴西、新加坡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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